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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没办法回答淑卿,因为我连想都没想过,如果他告诉我他喜欢我的话。
淑卿又问我,他考二专,我考大学,即使现在在一起了,将来却得因为学业而分开,我会怎麽办?
这个问题我倒是满能T会的,因为他现在就住在我家里,但两个人却几乎没有交谈,所以如果真的在一起了,我想我应该能习惯这样的生活吧。
接着淑卿说了一句我听了都会害怕的话:「你喜欢上他了,对吧?」
我喜欢上他了吗?我想没有吧!因为我还不了解他,而且他也不曾做出更多的追求动作,对我来说,他只是在过他的生活,在我家过他自己的生活。
他那些奇怪的习惯,这两年来从没变过,他一样会把鞋带摺起来,一样会每天擦皮鞋,一样每天关着房门,一样会告诉我一些他不喜欢的事。
而我呢?我一样过着正常且不变的规律生活,一样天天吃两颗荷包蛋、一碗牛N麦片,一样早出晚归,一样有念不完的书。
所以,我喜欢上他了吗?我想,真的没有吧!顶多就是我已经不讨厌他了,而且还满喜欢坐他的白sE雅哥。
没错,我是曾经在他身上找到一些我想要的感动,但是那些感动冷却後,剩下的只是一些无味的回味而已。淑卿说这是他的错,如果他在那些感动後再加把劲,我一定会对他服服贴贴。
现在回想起来,我居然会开始跟淑卿讨论起我跟他的事,这表示什麽?
我想我又再一次被淑卿给说服了,她说:「如果某一个人无声地在你心里留下印子,你会时时想起他,时时说到他,那是Ai情的第一步,酸酸的,酸到有点苦,但你会努力找出其中甜蜜的部分。」
我想,淑卿是对的吧,因为我在下车後,故意把我唯一的2B铅笔丢掉,要他到便利商店帮我买一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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