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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章 陈国师的大招 (3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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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第四,勘检教义,凡是不符合建设美好大唐,与华夏传统不合者,皆需修改,限期未改正者,以邪教论处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完这四条,李世民深吸了一口气,佛门这次是真把陈三郎给惹毛了,不然怎会用此狠招?

        答应不答应?

        当然要答应,这些条款既利于他的统治,还能给国家增加税负,也能消除一些隐患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管理者归陈三郎?门都没有!

        还有,佛门肯定要反弹,这个黑锅由谁来背?非陈三郎莫属!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提出成立宗教监察机构,一二把手分别为袁天罡和李淳风,并言称,这样的条陈,该由国师来提出。

        马周对此并没异议,这本就是陈季平的主意,只是借他的嘴用一用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宗教管理四条,有较强的针对性,道门只是多了个明义上的“婆婆”,略起了点微澜,并不强烈反对,对于佛门来说却如同刮了九级大风。

        许多寺院和修佛门派暗中串联,甚至对“宗管四条”的倡导者陈季平发出了“江湖绝杀令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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